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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江峰:民事检察人员该有怎样的职业修养

2020年05月14日 14:48 | 作者:李江峰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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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李江峰

职业修养,是一个人通过长期的自我学习、自我反省和自我锻炼逐步养成的良好职业信念、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等内在职业品行。民事检察人员肩负着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责,坚守良知、精于技艺、敢于担当的良好职业修养,与精准监督互为表里,是培根固本、做强民事检察、促进司法公正的坚实基础。

坚守良知。理性和良知是支撑司法公正的两大基石。良知是基于自身价值观和生活经验对善恶、是非作出判断的能力。明代哲学家王守仁认为:“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进而指出,人人都有良知,良知就是自己的光明本心。司法人员专业素质的缺失易导致对法律理解的偏差,而心中一旦蒙尘,就会断然失去客观公正的立场。从自我监督层面来看,良知就像内心的岗哨,监视着司法者的行为,“防于未萌之先而克于方萌之际”,及时排斥各种可能造成偏倚的因素。

革除个人私心。阳明心学还认为,良知有时候会被个人私欲遮蔽,不能发挥“无所偏倚”的作用,因而需要不断为自己光明本心拂去私心,擦亮心中明镜的大智慧。从个人修养来讲,当私心占据一隅,其内心是狭隘的,私心满足时会窃喜,得不到时便丧气,理智会被自己情绪所控制,完全感受不到内心坦荡的快乐。民事检察人员在审查案件中,可能没有任何理由会对某些当事人有好感,而对另外一些人心生厌恶。从司法实践角度看,私心会像灰尘一样蒙蔽晶莹剔透的光明本心,内心的明镜便不能照清事实,是非判断就会受到影响。民事检察人员应当加强良知修养,反省摒弃私心杂念的困扰,在办案中倾听内心良知发出的声音,作出合乎公平正义的判断。

守住善良本心。善良本心是一座桥梁,可以缩短法律规范和社会现实之间的距离,帮助法律人获得一种以人为本的司法信念和开放性的司法视野,将法律的温度传递给需要的人。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的人,可能在诉讼中受了委屈,他们已穷尽了所有的救济方式,将申请检察监督视为最后的“救命稻草”。在案件审查过程中,民事检察人员要心中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地穿梭于案卷和社会生活之间,作出客观公正的审查结论,让实质正义在个案中得到彰显。

精于技艺。事实的认定依赖于证据,而对于证据的评价依赖于法官的司法认知,不同的法官对同样的事实可能作出不同的认定,对同样的法律原则也可能作出不同的解释,进而产生不同的裁判结果。民事检察人员大多面对的是这类案件,这就要求能够熟练运用法律规则,熟悉社会常识、生活常理、人之常情,并在更高层次上对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有深刻的理解和把握。

掌握法律论证技艺,提高说服人的本领。对于民事检察人员而言,法律文书写作是应当具备的职业要素,写好法律文书离不开法律论证。实践中,有的法律文书缺乏透彻的分析和说理,法院采纳率不高,监督效果大打折扣。提高法律文书写作技艺,既要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又要会运用法律逻辑的缜密、法律修辞方式的婉约,使得抗诉书或检察建议书具有规矩之美、简约之美、精确之美。

对技艺的追求永无止境。清代著名启蒙思想家魏源曾经说过:“技可进乎道,艺可通乎神。”“道”是合乎事物本质的一种自然秩序,大师们对技艺和作品精益求精,娴熟的技艺不过是通往“道”的路径而已。检察工作是一门专业性、责任心要求非常高的职业,它要求民事检察人员必须像善于切磋琢磨的古代工匠一样,将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职业精神融入司法办案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细节当中,让所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成为精品,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敢于担当。民事检察监督是一种为实现公平正义而设立的矫正机制,它以“审查”的方式判断审判权行使是否正确,提出抗诉是对审判权作出否定性评价,督促审判机关重新审视并自我纠错。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一种“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办案检察官是民事监督案件的第一责任人。民事检察监督不能只停留在“纠错”这种一元化层面上,不仅要对事监督,也要对人监督。对人监督更需要勇气,民事检察人员要发挥专业优势,敢于监督、勇于担责,主动对隐藏在错误生效裁判、虚假诉讼、审判或执行程序违法背后的审判人员违法行为调查核实,发现涉嫌存在违法违纪、失职渎职、枉法裁判行为的,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追责,遏制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论语》云:“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知识分子这种“以天下为己任”的品格是儒家文化的精神内核,也是民事检察人员应当具有的优秀品质。在法治社会中,检察官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承载了一种美德性的社会诉求。检察官不再是简单意义上的法律工匠,而是要担负起守护社会伦理道德的责任。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找准个案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善于从普通案件中发现、挖掘、提炼可以“做大做强”的价值点,通过个案处理影响某一类案件甚至社会整体风气的价值性目标,维护积极向善的社会风气,推动社会治理制度日臻完善。

编辑:董雨吉

关键词:民事 检察人员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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